(一)贯彻执行国家人事管理的法规政策,研究拟定适合我省情况的人事管理办法,综合管理全省机关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;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指导企业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工作;建立适应本省的科学化、法制化的人事管理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;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机构改革人。
(二)拟定和组织实施我省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总体规划、结构调整和工资分配的政策,编制全省机关、事业单位人员计划、工资总额计划和增人计划,并组织实施;负责全省机关、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工作;负责全省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干部统计、国家公务员统计工作。
(三)贯彻执行国家公务员各项管理的政策法规,依据《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》及实施细则,依法对全省国家公务员实施综合管理。指导和协调各地市、各部门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。